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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又称河北省口腔医院, 于1992年批准成立,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健康学会口腔健康管理分会、河北省口腔疾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有口腔专业杂志《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我院现有卫生技术人员30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余人,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3.5%。50余人次在国家一级学会及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常务委员、委员等学术职务;20余人次在省一级学会、省专科联盟担任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6人兼任《现代口腔医学杂志》常务副主编、常编委、编委,10余人担任《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等十余种口腔专业杂志编委。我院设有牙体牙髓科、牙周一科、牙周二科(激光医学科)、口腔黏膜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预防科、急诊综合科、口腔病理科、口腔放射科、口腔技工中心、检验科、口腔颅颌面种植中心、唇腭裂序列治疗中心、鼾症与睡眠呼吸障碍治疗中心等,椅位120余台,建有国内先进的洁净手术室,为我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提供了优质专业的诊疗服务,赢得了患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我院也是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197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承担着河北医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的口腔教学工作。我院口腔医学专业是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国家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河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口腔医学教学实验中心是河北省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河北省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口腔临床医学是河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河北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口腔医学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是河北医科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另外,我院是“国家级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还是“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国际微笑列车项目A级定点医院”等。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精医、至善至美”的院训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为全省人民口腔健康保驾护航!(2020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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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4年有经验医师、医技岗位招录考试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量:2794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定于2024年2月27日-28日进行有经验医师、医技岗位招录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具体事项如下: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初试由笔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9:00—10:30

报到时间及集合地点:2024年2月27日8:30,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9楼学术报告厅门口集合。

考试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9楼学术报告厅。

2)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于等于60分者进入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2月27日14:30—17:00

报到时间:2024年2月27日14:00

考试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9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口腔临床实验教学中心。

技能考试需自备身份证、白衣、口罩、帽子、手套。

医师岗位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业务骨干按报考方向划分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技能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

医技岗位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2人或3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技能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

3)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4年2月28日8:30—11:30。

2.集合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3号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9楼。

3.复试人选的确定:初试结束后,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4.复试方式:复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复试成绩。对只有1名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岗位,由面试组成员投票表决。

三、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合成。复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见习

复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见习人选按1:1的比例确定见习考核人选,见习时间5个工作日。见习结果由所在部门出具见习考核报告。

五、 体检、考察

见习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方式:赵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86266643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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