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医院概况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又称河北省口腔医院, 于1992年批准成立,是河北省仅有的一所三级口腔专科医院,集口腔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及口腔公共卫生为一体,承担着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的诊治工作,肩负着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进修生的临床教学任务。河北省口腔医学会、河北省口腔专科联盟、河北省口腔专业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河北省健康学会口腔健康管理分会、河北省口腔疾病防治办公室均挂靠在我院,主办有口腔专业杂志《现代口腔医学杂志》,编辑部设在我院。我院现有卫生技术人员30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60余人,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3.5%。50余人次在国家一级学会及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常务理事、理事、常务委员、委员等学术职务;20余人次在省一级学会、省专科联盟担任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6人兼任《现代口腔医学杂志》常务副主编、常编委、编委,10余人担任《中华口腔医学杂志》、《中国口腔颌面外科杂志》等十余种口腔专业杂志编委。我院设有牙体牙髓科、牙周一科、牙周二科(激光医学科)、口腔黏膜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口腔预防科、急诊综合科、口腔病理科、口腔放射科、口腔技工中心、检验科、口腔颅颌面种植中心、唇腭裂序列治疗中心、鼾症与睡眠呼吸障碍治疗中心等,椅位120余台,建有国内先进的洁净手术室,为我省及周边地区口腔疾病患者提供了优质专业的诊疗服务,赢得了患者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我院也是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197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承担着河北医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的口腔教学工作。我院口腔医学专业是国家级品牌特色专业、国家级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河北省品牌特色专业、河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口腔医学教学实验中心是河北省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河北省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口腔临床医学是河北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河北医科大学重点学科;口腔医学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为河北省省级精品课程。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是河北医科大学精品资源共享课。另外,我院是“国家级口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还是“国家口腔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单位”、“国际微笑列车项目A级定点医院”等。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将继续秉承“厚德精医、至善至美”的院训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为全省人民口腔健康保驾护航!(2020年数据)

  • 新闻动态
  • 科室介绍
  • 专家团队
  • 患者服务
  • 诊疗技术
  • 党建工作
  • 教育教学
  • 专业认证
  • 教研室
  • 科学研究
  • 口院好故事

通知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1年度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初试、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9

浏览量:15227

一、 初试

初试包含笔试、技能考核、教学试讲(口腔医师岗参加)三部分,口腔医师岗位、实验室技术员岗位、检验医师岗位、牙防办科员岗位、护理岗位、行政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参加初试。

(一) 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30开始,时长90分钟。

3.地点:河北医科大学东教学楼1-6教室(正常考场)、河北医科大学东教学楼7教室(隔离考场)

4.考试程序

1)笔试需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2B铅笔 考生入场前检测体温、出示“河北健康码”,佩戴口罩,携带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入境的考生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持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考试。

(2)上午8:20,考生经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正门进行入院检查,由相关人员负责测温及检查健康码,审核准考证。

(3)入院检查合格(持有准考证、绿色健康码及体温正常)的考生,经专门通道进入考场,在入口处由工作人员使用身份证验证机查验身份证件。

(4)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入境的持有准考证、3日之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由穿着防护服的监考人员通过专用通道带领进入隔离考场。

(5)进入考场的考生在监考人员监督下将手机关机并放入信封内统一保管,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6)9:25监考人员发放试卷;9:30开始考试。

(7)11:00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离场。

(二)教学试讲(口腔医师岗参加)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教学试讲考核人选的1:3进入教学试讲考核。参加教学试讲考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公布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网站。

1.时间:2021年7月18日下午14:00

2.地点:口腔医院8楼多媒体教室

3.考试程序

1)考生自行准备授课内容,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自行准备PPT,PPT存放在u盘中。

2)下午13:00开始考生入院检查,由相关人员负责测温及检查健康码,审核准考证。

3)考生13:20开始签到,考生抽签决定试讲顺序,以考号标记。

试讲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抽签后考生根据抽签顺序上交PPT。

4)抽调医院教学督导小组教师为评委考官,制定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教学试讲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教学试讲部分的得分。考试结束后,由相关人员核定分数。

5)试讲结束的考生可离开考场,准备参加19日的技能考试。

(三)技能考核

护理岗: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4进入技能考试。

实验室技术员岗、检验医师岗、牙防办科员岗: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

行政岗: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专业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考试人选的1:3进入技能考试。

进入技能考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当日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1.时间:2021年7月19日上午8:30

2.地点:口腔医院9楼

3.考核程序

1)上午7:20开始考生入院检查,由相关人员负责测温及检查健康码,审核准考证。考生存放物品在候考室等待。

2)上午7:40分开始抽签,考生抽签决定技能考核顺序,以考号标记,技能考核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

3)技能考核部分,抽调医院临床、护理业务骨干按报考方向划分考核小组,制定考核评分细则,每组考官设置5人或7人,考生抽签决定技能操作考核顺序,考官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在技能考核部分的得分。

4)牙防办科员、行政岗位技能考核为计算机软件应用,考核方式为上机考试。

5)技能考试结束后考生可离开考场。

(四)初试成绩

口腔医师岗: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35%+技能考核成绩*35%+教学试讲成绩*30%。

护理岗、实验室技术员岗、检验医师岗、牙防办科员岗、行政岗: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当日在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官网进行公布。

二、复试

复试方式为面试,初试结束后,口腔医师岗、实验室技术员岗、牙防办科员岗、行政岗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护理岗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未达到复试比例的全部进入复试。

(一)医师岗、实验室技术员岗、检验医师岗、牙防办科员岗、行政岗复试:

1.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8:00

2.地点:口腔医院8楼会议室

3.考试程序

(1)上午7:00,开始考生入院检查,由相关人员负责测温及检查健康码,核验准考证。考生存放物品在候考室等待。

(2)考生7:30开始签到,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以考号标记,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本人姓名。

(3)考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包括自我介绍(1-2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的考生可离开考场。

(二)护理岗复试:

1.时间:2021年7月20日下午14:00

2.地点:口腔医院8楼会议室

3.考试程序

(1)下午13:00,开始考生入院检查,由相关人员负责测温及检查健康码,核验准考证。考生存放物品在候考室等待。

(2)考生13:30开始签到,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以考号标记,面试过程中不得透漏本人姓名。

(3)考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包括自我介绍(1-2分钟)和考官提问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的考生可离开考场。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候考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二)体温异常的考生、未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的考生、至开考前15分未到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排队过程中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的距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试秩序。

(四)考试过程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2021年7月9日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83号

邮编:050000 电话:0311-86265748 传真:0311-86265748 邮箱:ydkqbgs@163.com

冀ICP备17023900号-1 冀公安网备13010202002635号

未经授权标上复制本站内容或建立镜像 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预约挂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